去年十月,北京某杂志登载了陈徒手一篇《午门城下的沈从文》,披露了沈从文和范曾在“文革”中的一段纠葛。因为我是沈从文和范曾当年在历博的同事,范曾的情形我最了解,沈从文的境况也都详知,因想趁此机会澄清一些问题,发表一点意见。
应该说,陈徒手先生的文章,叙述范曾与沈从文的关系,都是不确的。他主要讲了三件事:1.文革中写大字报揭发沈从文最多的居然是他曾经帮助的范曾,范曾说沈从文“头上长脓包,烂透了。写黄色小说,开黄色舞会。”于是沈从文在一张大字报中用了八个字表达观感:“十分痛苦、巨大震动。”2.一九六二年范曾调动工作,沈从文尽力最多。据知情者介绍,当时范曾天天给沈从文写信,有一次天刚亮就敲沈从文家门:“昨晚梦见先生生病,我不放心,连夜从天津赶来。”3.文革期间与沈从文过从甚密的黄能馥、陈娟娟夫妇说:“范曾画了一幅屈原像,沈先生看后,善意地指出了一些服饰上的错误,范曾指着沈先生说:“你那套过时了,收起你那套,我是党中央批准的,你靠边站吧。”于是沈从文“气得眼睛红红的”,“后来不再提范的名字。”
这第一件事,陈先生所言看似有据,实则未必。他分别引了范曾和沈从文的两张大字报,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,这两张大字报,以我在历史博物馆工作之久,“文革”中大事小情都可谓目见、耳闻、身历,竟全然没有见过;而且不单我没见过,历博的很多“文革”见证者(他们都还健在),像王宏钧(原副馆长)李俊臣(研究员)余庠(研究员)邱关鑫(副研究员)诸先生,也包括陈文反复提及的史树青先生,他们都没见过这两张大字报。我向他们谈及此事,也都感到莫名惊诧。那神态,倒可以用“巨大震动”来比附。关于范曾写沈从文的大字报,我的记忆中是有过的,但唯有一张,因此不是“最多”,而是“最少”;并且不是“揭发”,只是“表态”。这是一定要澄清的事实。至于说到沈从文的那张大字报,范曾的好友、诗人寒碧曾拿全文给我看过,印在江苏文艺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版的《沈从文自传》里,文中确有陈文所引那番话。但寒碧拿给我看时,顺便提出几个意见非常好,他讲:第一,由别人编“自传”,说不通;别人编的“自传”不能代表传主本人的自识,所以此书不可采信。第二,文章来源未必可靠。沈的《一张大字报稿》取自岳麓书社一九九二年版的《沈从文别集》,“别集”不同于“自选”,它未经沈从文自订,那时沈从文已经谢世了。本来“别集”的含义应是与“总集”相对,即汇录一人著作成为一书,但此书的“别”字,是“另外”的意思,即“别有用心”那个“别”,它是将沈从文的文集中不曾收录的文章辑存,另刊一本做文集的补充,以此称“别集”,这在目录学上似无先例,也属没道理可讲。最大的问题还是这张“大字报槁”本身,为什么沈先生生前没有拿出?原稿是谁替他保存的?现今在哪里存放?这些都还是疑问,都需要实证。第三,这张“大字报稿”写得过于夸张,而且前后矛盾,未必真的出自沈从文笔下。比如,文中先讲“诸同志”“写了几十张大字报”,“列举了几百条严重错误,我应当深深感谢”,大有“丘也幸,苟有过,人必知之”的虚怀,转而又突然“十分痛苦”“巨大震动”地愤怒起来,说是“范曾一下子竟写出几百条”,我们不禁要问,究竟是一个“几百条”,还是两个“几百条”呢?如果是一个“几百条”,“诸同志”就包括了范曾,那么“几百条”就不能说是“范曾竟一下子写了”。如果是两个“几百条”——假定范曾在“诸同志”的“几百条”之外,又雪上加霜、另行编造出“几百条”,这仍然不能不使人疑心,根据时间、地点、条件、何人、何事的供述原则,如果每条罪状用五十字可以叙述清楚的话,几百条需要多少字呢?究竟是几百条呢?姑且算五百条吧,仅此就需要二万五千言才能完成,把二万五千言抄成大字报,这是超负荷的工作量,每张大字报按一百字计,至少要抄二百五十张。除非把历史博物馆搬到故宫去,这些大字报才可能有足够的墙壁可供张贴。退一步讲,我特别注意到该文说范曾的“几百条”是“一下子”写的,也就是讲,是一次性完成的。让他“一下子”讲出别人做的几百件事,怕也难上加难吧?平心静气想一想,是非真假是很容易辨别的。第四,范曾确曾写过沈从文的大字报,这个事实不容抹煞,范曾本人也没有隐瞒此事的打算,而早在一九八四年,他已在《范曾自述》一书中公开忏悔过了。
寒碧对我讲,他的上述看法也正要写成长文,但不是针对某人某事,而是借题发挥,反省“文革”所造成的那一代中国文人精神上的恶化,作为文人——如今叫“知识阶层”中人,有着怎样的灵魂状态。他断言对“文革”的反省、包括对沈从文的纪念,如果不从人的精神状况、总的环境条件着眼,那么这种反省和纪念本身的正确性就值得怀疑。首先要理清“真实的情况”和“所知的情况”的界线,其次是不抹煞旧账——并非为了“秋后算账”,而是为了真正的忏悔,把它作为思想的资源和动力,对未来的行为负起责任。他认为这些人表面是纪念沈从文、同情沈从文,实际上根本没打算理解沈从文,而是意在制造一个新的沈从文。他嘱我行文时带上这番话,并讲明文责自负,我尊其意引出,并愿意与他共负此责。
陈文的第二点,特别指出了据“知情者”介绍,不知其为何许人。但此人肯定是“不知情”的。范曾“天天给沈从文写信”,一望而知用了夸张的手段。“天天”者,每天不断之谓,以此推想,沈从文怕是来不及回复的,你“天天”来不及回复,我“天天”有时间写来,这真是神经失常的表现。我的印象中,范曾不曾有过这种病史。至若说范曾从天津赶来敲沈的家门,则更是不可信了。彼时范曾人在北京,何以从天津赶来?要知道,范曾是在八四年才去天津的,一下子竟提前了二十年。表面看来,此为小事一桩,大可不必澄清。给沈从文写信也好,探望他也罢,无论如何也不是罪过。但编造者既然如此叙来,想必有他的深意,我还是找到范曾对此事进行核实。范曾说:我只给沈从文写过一封信,即求职信,他很高兴,接收了我,事情就这么简单。他们为什么将之复杂化呢?原因不明白了,此事虽不构成我范曾迫害沈从文的罪状,却专欲刻画我范曾的“小人嘴脸”——不择手段、装模作样、背恩负义、翻脸不认人。这真可谓“用心良苦”。
其实范曾是很关心沈从文的,他把他看作工作上最有力量的支持者,学业上最可效法的好榜样。他对他的情感是真挚的,也是怛恻的。举两例,一是“文革”中“劳动改造”这类事,对于沈从文这类人是必须的。陈文中叙及清扫厕所、拔草等等也是常例。范曾即曾多次找我商量,想办法让他去做抄抄写写的工作,以释去他不能消受的繁重的体力活。另一是文革末期,沈先生在湖北干校劳动,我有机会代表历博的下放员工前去探望包括他在内的那帮“牛鬼蛇神”,范曾专门托我对沈先生慰以远情。他又鼓动当时美术组的青年人一同去找历史博物馆的领导,请求把沈先生调回北京,继续从事他的研究工作。而沈先生呢,他也认为自己能从湖北回来,只有依靠美术组中最可信赖的人李之檀和范曾,在湖北农场,沈先生跟我聊天,就中几次问起范曾。当他得知范曾已从干校调回北京时,显得非常欣慰。
真实的情况就是如此,在我看到、听到、了解到的两个相互关爱的同事、师生、忘年交,怎么“一下子”、竟被写成一对怨敌?我真是百思难解。
陈文的第三点,是黄能馥、陈娟娟夫妇的采访记录,寒碧看后大笑,他对我说,这就叫“伪纪实”,事实被语言涂抹过了。范曾画一幅画,沈从文给他“善意”地提意见。为这件小事范曾就把“党中央”搬出来,可信吗?沈从文“气得眼睛红红的”,犯得上吗?我怀疑这夫妇俩的记忆出了毛病,他们讲的不是范曾和沈从文的故事,而是编造的小品或相声。只一件小事,说法不同、语调稍异、用点儿推想、辅以加工,真实情况便扭曲了。黄陈夫妇所吐纳,充分体现了语言摆脱实在之后的暴力,想说的是历史,说出来的则是小说了,惜乎这部“小说”在贬损范曾的同时也丑化了沈从文。
史树青先生的反应则不似寒碧的语言过激,他讲得非常明确:黄能馥那天谈范曾和沈从文的事我在场,一言未发。他根本不了解历史博物馆文革时的情况,不知有什么人在后边唆使他如此做。我是历史博物馆“文化大革命”的见证人,和沈从文关系密切,我从来没有听到他讲过这些。范曾对沈从文一向很好,说他写几百条沈从文的罪状,完全不存在这样的情况。范曾在文革中写什么画什么我都记得,没有乱扣政治大帽子,同时轻松调侃,反而冲淡了当时的紧张气氛。范曾今后可以回答这些人,我完全可以作证。
“我完全可以作证”。史树青先生如是说。王宏钧、李俊臣、邱关鑫、余庠诸先生也如是说,我因此感到某种释然。